復印病歷須知 為了保護患者隱私,申請人復印病歷請?zhí)峁┫铝凶C明材料: 1、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,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(如身份證、駕駛證等)。 2、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或親屬的,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(或親屬)的有效身份證明、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或患者本人簽字的委托書(指委托書:須寫明委托事由,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簽名、時間)。 3、無有效身份證明,需由住管轄區(qū)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,并在照片上加蓋派出所公章。 4、患者是未成年人,應由其監(jiān)護人提供身份證、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。 5、按照國務院公布的《醫(yī)療事故處理條例》第二章第十條規(guī)定,醫(yī)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,為其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,按照規(guī)定收取工本費。 復印病歷前請先撥打病案室電話5514743,詢問病歷是否已送到病案室。 咨詢電話:5514743(醫(yī)務科、病案室) 病歷復印流程及須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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